平安财险
平安建筑工程一切险
建筑施工安全保障
¥500起
保障权益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室内装潢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敬请咨询客服 |
保险期限 | 3个月 |
销售范围 | 中国大陆(除港澳台) |
保障金额 | 50万/100万/200万/300万/500万 |
责任范围 | 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 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
本保险由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查看保单样本
投保后,您将获得一份包含保单验真码和平安电子签章的电子保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对合同的有关规定,数据电文是合同书面表现形式之一。保险公司提供电子保单作为双方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合法有效凭证并具有完整证明效力。
产品亮点
保障施工意外、装修意外
自然灾害、第三者人员伤亡
保费优惠
网络直销,超低费率
量身定制专属的企业保险计划
专业团队专属服务,量身定制
贴心的售后服务
电子保单永久储存,保险自动到期提醒
投保须知
1、投保单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及附加条款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请您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注意有关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的规定。
2、请您如实填写投保单,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保险责任,对已支付的赔款,本公司有权要求退还。
3、请您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保险费。
4、施工单位的员工人身 伤亡,不在本保单保障范围之内。可通过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投保。
5、非特殊情况,本险种不得退保。
6、经确认可以退保时,投保人需按保险公司要求,递交相关退保材料,保费将退还至投保人银行账户。
*特殊情况释义:
1.保单不符合物业要求,需提供物业相关证明。
2.保单承保项目实际未开工,需提供物业相关证明。
3.重复投保:因投保人操作失误,同一标的地址在相同保险期限,通过平台出了两份保单,需要退保错误保单。
4.经与平台客服确认,准许退保的相关场景。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三)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四)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二)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三)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五)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六)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部分的损失。
免赔额
1.物损及第三者责任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2.第三者责任,人伤无免赔。
3.本保单不承担特种危险(如地震、台风、海啸、洪水、暴雨、暴风)
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
2、请您如实填写投保单,如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承担保险责任,对已支付的赔款,本公司有权要求退还。
3、请您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交纳保险费。
4、施工单位的员工人身 伤亡,不在本保单保障范围之内。可通过雇主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投保。
5、非特殊情况,本险种不得退保。
6、经确认可以退保时,投保人需按保险公司要求,递交相关退保材料,保费将退还至投保人银行账户。
*特殊情况释义:
1.保单不符合物业要求,需提供物业相关证明。
2.保单承保项目实际未开工,需提供物业相关证明。
3.重复投保:因投保人操作失误,同一标的地址在相同保险期限,通过平台出了两份保单,需要退保错误保单。
4.经与平台客服确认,准许退保的相关场景。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二)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三)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四)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二)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三)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四)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五)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六)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部分的损失。
免赔额
1.物损及第三者责任财产损失: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人民币1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2.第三者责任,人伤无免赔。
3.本保单不承担特种危险(如地震、台风、海啸、洪水、暴雨、暴风)
司法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港、澳、台除外)。
理赔流程

拨打报案电话95511
请立即拨打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报案电话95511或有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传真等方式向平安财险报案,平安财险理赔服务人员将向您询问出险情况,紧急情况下请您先拨打报警电话。

事故勘察和损失确认
在您的协助下,平安财险理赔人员或委托的公估机构、技术鉴定机构、海外代理人到事故现场勘察事故经过,了解涉及的损失情况,平安财险将指导您填写出险通知书(索赔申请书),向您出具索赔须知。与您共同对保险财产的损失范围、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损失金额等损失内容、涉及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内容、施救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确认,确定受损财产的修复方式和费用,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损失鉴定评估机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提交索赔材料
请根据平安财险书面告知您的索赔须知内容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平安财险及时对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

赔款计算和审核
在您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平安财险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并与您达成最终的赔偿协议。

领取赔款
平安财险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您支付赔款。 补充说明: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在平安财险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向您支付赔款后请您签署权益转让书并协助平安财险向第三方进行追偿工作。
常见问题











